上海市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5年,上海各级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2.4万件,比2004年增长13%,是1995年《劳动法》实施时的8倍,本市因劳动仲裁时效无效不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超过案件总数的10%。近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以互动形式邀请专家就劳动仲裁相关事项回答网友提问。本版总结了相关问题
向何处申请仲裁
问:我所在的公司经常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我上个月离开了公司,我想拿回加班费。我家住在五角场。如果在原公司所在地黄埔区申请劳动仲裁太远,能否就近申请劳动仲裁
A:受理劳动争议的管辖原则是以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所在地为准。这取决于雇主的性质和劳动者的国籍。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分为两级:市仲裁委员会和区县仲裁委员会
如果雇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即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虹桥、闵行、漕河泾开发区的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与本市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外,如果雇员是外国籍的,或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他们也应向上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争议应提交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但有一个例外,即公司的办事处在浦东新区,因此无论公司性质如何,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您的公司在黄浦区,您应该向黄浦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问:我是闵行一家工厂的员工,公司总部设在静安区。几天前,公司突然给了我一份解雇通知。我没有接受,要求公司取消解雇决定。我应该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A: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你是否与贵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中的单位名称是什么?如果是闵行单位的公章,就意味着是一家符合工商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用工权。你应该向闵行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要看人事部下发的辞退通知书上的公章名称,这样才能判断是谁解雇了你。另一个标准是谁来支付月薪?问: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工作中从未犯过错误。从2003年开始,公司一直无缘无故扣我的工资。考虑到家庭等因素,我计划退休后向公司提起诉讼,但离退休还有10年,所以我担心诉讼期是否会结束。另外,我还想问一下,诉讼应该准备哪些资料,如何操作,如果诉讼期结束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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