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利用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维权
1、终局性仲裁申请项与其他仲裁申请分开处理
法律对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申请的规定具有单独性,增添非终局性申请项将导致整个仲裁申请案件无法按照终局裁决进行处理。例如,有的劳动者虽然主张的经济补偿金符合终局裁决的要求,但工伤医疗费并不符合该要求。此时,劳动者可以将工伤医疗费申请与上述申请分开,各自单独申请劳动仲裁(最好不要同时提起,防止被作并案处理)。此操作可以保证在终局裁决生效后,劳动者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主动调低仲裁申请数额以符合终局裁决的要求
劳动者所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的数额如果并不符合终局裁决的要求,但在数额上差距不大的,劳动者可以主动调低法定数额使得申请项符合终局裁决规定的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标准。这种以小代价换取程序加快的操作更有利于劳动者及时获得所主张的权益。
3、在申请劳动仲裁的同时提起保全申请
保全申请有利于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获得主动权。劳动者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请对用人单位实施财产保全。用人单位被保全财产后往往能够主动与劳动者洽谈付款事宜。同时结合终局裁决的条件,用人单位往往能够更快的与劳动者达成和解付款的协议。
二、劳动仲裁有效吗
劳动仲裁当然有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2、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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