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房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有个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的50%。即小区入住率超过一半,就可以组织成立业委会,但是还要其他业主的响应。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业主委员会可以注销吗
业主委员会可以解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撤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该在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上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或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的解散条件:
(一)申请召开业主委员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做投票的评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解散当前的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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