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辞职的,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间一般为多长
辞职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在离职一年内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文7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