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屋所有人可以为他人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通过合同设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过遗嘱赋予当事人居住权,即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占有、使用。
一、居住权可以对抗继承人吗
可以。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
二、无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无房屋所有权但可以约定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无房屋所有权但依然可以享有居住权。
三、公房第二套,配偶能享有公寓房的权利吗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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