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同居期间,男方在首付房款后只写女方姓名的,属于共同财产。分居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起诉法院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婚姻登记的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见。同居前,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产,可以按照《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和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84]法办第十八条的精神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字第112号。多数人认为,解除同居关系,只要双方分居,但对于同居财产、债务等问题,由于是在同居期间,所以解除同居关系不只是在分居。此外,终止同居关系时,对同居财产和债务处理不力的,可以直接上法院。为解决同居解除问题,根据生活中同居关系的不同,法律将同居分为以下几类:
1。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最为普遍,许多年轻男女出于各种生活原因选择婚前同居。
2。有配偶的人和没有配偶的人同居;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通常被称为婚外情;
3。夫妻双方同居。确认以上哪种同居关系后,按以下处理终止同居关系:
1。双方当事人无需到法院终止同居关系。但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未能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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