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若男方在结婚之前购得房屋时采用了全额付款的手段,且男方内心希望在房地产证书上将女方纳入其中,则房产证便可载有女士之名。
鉴于全额购房之后,男方可享有对此房产的完全操控权,是否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皆由其自行决策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