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供劳务者与用人单位是在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关于劳动报酬、福利、培训等等一系列的纠纷,就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点,分别是: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一、劳动者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2、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7、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8、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二、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有: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有五点。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平等就业等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分为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
二、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吗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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