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各区建设局、市容局,各公园建设业主单位:
为了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最佳人居城市的目标,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和谐社会。在我市的城市建绿工作中陆续启动了熊猫生态公园、新益州公园、金沙遗址公园、十陵景区、幸福梅林二期、北湖公园、两河森林公园、青羊绿洲公园、滨河公园、江安河公园(永康森林公园、西郊艺术公园、绿化观光休闲公园)等十个环城郊野公园的建设工作。该项工作已纳入2005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抓好这批郊野公园的建设工作,确保工期和质量要求,针对目前各公园在建设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矛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或部门认真落实和执行。
一、各公园的建设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并形成每周一次现场办公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的通过简报等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进展情况。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在4月10日前将各公园的建设工期安排及时上报。
二、在4月30日前,根据各公园的总体规划方案,划定公园内重要景点的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不得有与景点无关的建筑设施存在,及时上报相关技术文件。
三、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园内各重要景点和园区道路、游步道等建设,确保景点、服务设施等之间的有效连接。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公园特征设置各种标识。加强公园内污水、垃圾等环境治理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四、严格管理园内各种形式和功能建筑的审批和方案审查。所有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坚决制止乱搭乱建,建筑必须与环境和谐,不得修建实体围墙和大门,绿篱高度不得超过0.5米。
五、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财务审计、竣工验收及内业档案管理工作。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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