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工资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来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资料
(1)《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明确注明怀孕周数);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流程
(1)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1-5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
(2)填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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