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
一、双方协商;
二、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服从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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