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公司股东可以在以下情况出现的时候申请法院强制清算: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
一、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二、公司解散具体的流程
公司解散具体的流程是:
1、建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15日内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董事或者他人;
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
3、注销登记,清算组完成工作后,将股东大会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终止公司,公司注销登记后,在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什么情况下法院才能执行破产清算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2、公司自主破产清算。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