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诈骗未遂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进行了保险诈骗,拟诈骗金额是一万元以上;或者单位进行了保险诈骗,拟诈骗金额是五万元以上的,但都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就应当予以追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一、诈骗未遂会不会坐牢
犯诈骗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是诈骗罪未遂,也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也就意味着有可能被判刑而坐牢。而具体刑期要看诈骗的具体数额,如果数额较大,且未遂,能够视情节申请缓刑,诈骗未遂而数额巨大的,对此类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这里所说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常与犯罪中止进行区分,具体是看犯罪分子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即使未得逞,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仍不能忽略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以及再犯的可能性,因此从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也应当对未遂犯进行定罪量刑。关于数额的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略有差异,因此要综合判定。
二、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
1、概念不同
犯罪未遂
当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必须已实际指向犯罪对象,必须表现行为人的行为意图,同时要给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的现实威胁;二是犯罪未得逞,即还未完成某一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全部构成要件;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
犯罪预备
其特征表现为:
一是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犯罪的直接故意,其目的是为了给实施犯罪创造条件;
二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了某种犯罪的预备行为,如为杀人而买刀、制造炸弹等;
三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
四是行为人尚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行为人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方式,犯罪预备可以分为准备工具的预备和制造条件的预备。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如果是自认为犯罪已经不能继续而停止犯罪是未遂,如果自认为犯罪还能继续但主动停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手段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是中止。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