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企业破产,女职工分娩符合计划分娩规定的,企业应将其工资、分娩医疗费用和福利待遇等计算到哺乳期满(即孩子一岁以上),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经济补偿金等一次性支付给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执行。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办理了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按照《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本人持有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可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有补偿吗
怀孕期间因为公司倒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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