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遇到劳动纠纷,建议先跟对方进行私下协商,争取用最高效率解决问题。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局或者其他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还是没有达到维权效果的,可以再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也可以单方面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一种维权方式,都要先把相关证据保管好,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哪个部门管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也相对简单;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开庭处理;对于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跳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涉及到的是社保问题,这个只能是向检查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仲裁和法院是不处理的。
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如何处理
首先,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报酬的,应当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除此之外,当事人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上方法都没办法解决的,还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维权,当事人都应该及时收集并保存好工资欠条、银行流水、任职证明等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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