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一位购房者买了一套二手房,与卖家谈妥了价格,签订了合同,交了10万定金和70万定金。没想到对方拿了钱后会涨价。多次谈判失败,买方起诉卖方。事实上,房价一涨再涨。除违约金外,转售房屋还使河西地区名校教育地产增加几十万元,双方协商成交价格为370万元。而同一小区同一建筑面积的房价高达500万元,最低建筑面积的房价为450万元。如果卖方违约,违约金为20万元。对此,购房者认为,卖家应返还10万定金,然后赔偿20万元。而卖家认为,只要双倍返还定金,一共20万元。按照网上最低价计算,卖家即使支付20万元违约金,再转卖房子,也能多赚60万元。违约房价上涨很快。如果卖方坚持违约不卖房子,有没有办法降低买方的风险?
专业人士建议,一些协议可以从定金和违约金两个方面达成。在定金方面,定金最高可达房屋买卖合同总价的20%。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比如,一套房子的价格是100万元。如果定金是20万元,违约双倍返还40万元。在违约金方面,一般违约金不得超过总房价的30%。100万的房屋违约金可以约定为30万元。他认为,如果房价上涨的空间不超过补偿,卖方自然不会违约。
保证金和违约金是维权的两个渠道。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应该明白,他们可以从中选择一种,但如果他们选择一种方式,他们不能在同一时间以另一个名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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