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的加班费,应该由用工单位来支付。派遣工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同样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因此派遣工加班应该获得加班费。用工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实际上就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其中就包括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工作好吗
首先,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其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主要以项目型派遣或外包为主,占整个劳务派遣市场的7成以上。在这种派遣和外包形式中,岗位因项目的设立而存在和结束,项目周期通常在12-15个星期左右,岗位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就由劳务公司派遣到其他公司的项目工作。总体而言,以岗位而论,存在临时性、专业性、辅助性等特征。
最后,劳务派遣的优点是: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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