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地点
站前街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办理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归档手续;
2、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提出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
3、登记机构审核登记,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确认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后的提交);
6、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包括基础测绘成果报告书和项目测绘成果报告书);
7、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8、房产实测绘成果审核归档通知书;
9、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
10、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或济南市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
11、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说明;
12、楼幢维修资金交存证明(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发证时间在2015年2月1日后的提交)。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1、在建工程抵押尚未解除的,申请人应同抵押权人一并申请房屋的在建工程抵押转现房抵押。
2、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意事项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印,不需提前准备。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员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其他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收费项目
登记费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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