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启动相关程序之前,应首要采取的步骤便是向所在地区的司法部门递交破产申请。在此之后,无论是开发商抑或是债权人皆可提出破产清算之请求,以便建立起专门的清算团队,细致地梳理公司内部的债权债务状况。债权人有权就此申报其所持有的债权。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以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详细名单;
4.针对公司员工的安置方案;
5.经过审计的报告及书面形式的公司亏损情况说明,并需加盖公司公章;
6.破产申请当日的资产明细表;
7.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同样需加盖公司公章;
8.开户银行的名称、账号以及资金状况;
9.债权与债务清册,其中需明确列出每笔债权债务的具体金额、发生日期以及偿还情况;如存在担保事项,则需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同;若涉及诉讼事宜,亦须提供相关的诉讼情况说明;
10.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关于小区是否导致开发商破产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小区开发商面临破产困境时,债权人或债务人皆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待法院批准后便可展开破产清算工作。若开发商已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那么业主可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而开发商将依照清偿顺序依次进行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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