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程序包括哪些
一、破产程序包括哪些(一)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及相关材料,提出申请;(二)法院接受材料后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三)法院决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同时予以公告;(四)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如接管企业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登记、审核申报债权,追回属于债务人财产等;(五)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选举债权人委员会,管理人制定相关方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六)管理人实施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方案等;(七)法院宣告破产;(八)管理人制定财产变价和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按方案实施;(九)破产程序终结;(十)注销企业。二、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一)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三)债权人同意废止;(四)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三、公司破产法人要还钱吗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如果公司法人没有做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时,不需要对破产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且存在下列五种情况...查看原文
2破产程序分类
一、破产程序分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二、债权申报的类别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一)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二)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三)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查看原文
3破产程序步骤
一、破产程序步骤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破产程序的公告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三、破产程序的步骤具体有哪些1、开始程序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查看原文
4破产程序一般多久
宣告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一、破产企业债务重组一般要多久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组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1、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组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组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2、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组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组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没有具体规定债务重组的时间。二、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破产清算的期限是多久期限是十五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三、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多久《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查看原文
5破产程序原则
一、破产程序原则1、行政机关对破产程序的干预。行政机关对破产程序的干预一般表现为对破产程序的发生、具体的破产活动以及破产后果的干预。如依《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务企业申请破产的,应经过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法院受理案件后3个月内,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由上级主管部门主持。2、人民法院对破产程序的干预。人民法院对破产程序的全面干预是国家干预原则的最主要体现。无论是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的和解和整顿,还是破产宣告、清算组成员的选任、破产清算以及破产程序的终结,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介入和主持下进行的。第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破产法在保证债权人公平受到清偿的同时,亦兼顾了债务人利益的保护。破产制度之所以产生,就是为了避免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适用一般强制执行程序所带来的不公正受偿的结果。通过破产程序,可以确保债权人平等、公平受偿。二、破产程序的种类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查看原文
6破产程序是非诉程序吗
一、破产程序是非诉程序吗破产案件是非讼案件。非讼案件,是指利害关系人在没有民事权益争议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事实和权利有无的案件。包括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等。二、破产程序的种类破产程序包括三种: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鼓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查看原文
7破产程序终结
破产程序的终结,是指当债权人的债权通过破产程序的实施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或者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使破产的继续已无意义,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最终结束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了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破产清算组织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应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有关单位。裁定书的内容应予公告。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后果是:因企业整顿成功而终结破产程序的,企业恢复活力,继续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或破产财产分配完毕而终结破产程序的,企业的法人资格消灭,由破产清算组织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债权人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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