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付定金不给定金合同怎么办
付定金不给定金合同如果是因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订立的,原则上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除非买方不要求;如果是因为买方不签订合同,原则上卖方不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定金合同不是无偿合同,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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