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预防。指通过健全各种法律保障体系,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倡导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宏观社会环境和家庭、学校等社会化机构的微观环境,抵制和消除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加强条件性防范措施,减少犯罪的机遇和条件等。
(二)特殊预防。指采取特殊手段来预防犯罪,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监禁和改造,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通过死刑的适用,从肉体上消灭罪大恶极的罪犯,彻底消除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通过无期徒刑的适用,将罪犯与社会终身隔离,剥夺其在社会上重新违法犯罪的条件;通过有期徒刑的适用和教育改造,使犯罪人亲身体验到刑罚的痛苦,使犯罪人自觉地消除重新违法犯罪的念头。
(三)微观预防,指设置各种防线,预防和减少社会犯罪和重新犯罪。通过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方式减少犯罪的发生。
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
(一)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是传播和学习科学文化,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和课堂。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心理素质。以民主、平等、宽容取代专横,权威、独断、惟命是从,承担起为人父母的教养责任,和他们谈心,倾听他们的烦恼,化解他们的忧虑,努力缩小代沟,以文明的谈吐举止,乐观的态度,高尚的情操,进取的精神感染子女,尊重孩子的人格,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二)社会是保障,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少年无序流动
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偷、抢等。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避免务工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三)充分发挥学校的育人作用,加强法制教育
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要加强法律、道德教育,开辟第二课堂,把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纳入德育课,并认真考核。组织青少年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生活。做到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相统一,以形象,生动,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认真落实素质教育要求,贴近青少年实际,讲求科学,避免政治课、德育课教学形式化,把正确的是非观映入青少年学生的头脑中,积极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使正气成为健康心理的支柱。通过各种心理活动情景和模拟实际训练,增强青少年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提高他们承受挫折的能力。
(四)设置心理咨询机构
由专家和心理医生对青少年的心理状况进行专门的系统调研,掌握其现状,研究控制不良心理的对策,提供预防犯罪和犯罪预测的实践依据,对青少年心理教育起到指导和帮助。
(五)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结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据研究,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托(特别是农村),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
(六)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年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1)行政审批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公开招投标以及小政府、大服务,减小管理职能加大服务职能。
2、自我预防:
(1)作为领导干部,党的先进性要求,自我价值的体现。
(2)淡泊权力观,耐的住清贫,家有粮仓万担,每日只用三餐,家有房屋千间,每晚三尺木床,诉讼只为一垛墙,让他三尺又何仿,万里长城今忧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这就是关于青少年犯罪预防的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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