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时间是一年。在产生劳动纠纷时要以劳动纠纷发生的时间期限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诉。在劳动者向仲裁部门申诉的过程中,用工单位同意履行对劳动者不公平行为的相应赔偿那么导致劳动仲裁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限。但是劳动仲裁的失效是从劳动关系结束时起算的,也就是员工离职后的一年内。
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莫超一年
梁先生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在工作时不慎被脚手架砸伤,共花去医疗费用1万余元。梁先生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但单位一直没有作出答复。事情拖了有半年多,梁先生感到很气愤,来到司法所咨询相关法律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超过1年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本案中,梁先生可以自己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但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即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年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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