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改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房改房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即公司员工本来是单位分配的住房,现在要经过市场购买而获得的房屋,但该房屋的交易价格相交于其他房屋低,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而商品房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报建,然后向全社会人员公开交易出售的房屋。故房改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于:
1、房改房面相相应的单位职工出售,而商品房面向全社会人员出售;
2、房改房的价格比较第,上市交易的程序比较复杂,而商品房价格虽比较高但易于交易。
二、房改房司法解释
1、房改房政策新规定。由此,司法解释(三)持有这样的立场:因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度,住房实行福利性实物分配制度,房改房是单位根据职工职务、年龄、工资、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相当于将多年积累的工资差额,一次性补发给职工。作为参加房改的一方父母,其购买的房改房,无论是以市场价、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房屋价格并非房屋价值的直接体现,房屋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是优惠很多,而这主要是因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的优惠福利。
2、如果一方父母是与子女或共同生活的亲属共有房改房,房产管理部门经申请并登记核实后,可发给权利人《房屋共有权证》,并根据投资比例,注记每人所占份额。所以,房产权属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认定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而拥有产权的住房。同时,国家房改政策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
3、所以,如果因为夫妻共同出资而认定为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改房为夫妻共同财产,多少会损害一方父母的财产权益和父母的基本居住权。从国家房改政策精神和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出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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