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如果工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增加额外的工作量,他们应该得到合理的报酬。对于工人来说,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他们付出了太多的劳动;对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可以有效地约束用人单位任意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依法发放
企业可以制定与国家法律不冲突的加班制度,支付不低于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一)综合计算加班工资(一)综合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应该同时安排他们的补假。法定节假日不能补休,
2.工作制周期内工作综合计算的工作时间是法定节假日。按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制周期的总工时超过周(如一个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一。以超出部分的总时间计算(无论是否在休息日)。按150%计算,
4,每月平均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1.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假。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3.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的150%;(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补休的,如果工人被安排在法定假日工作,则应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工资,也就是说,晚上的加班费为我工资的150%,周末的加班费为200%,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费为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数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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