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差价调整和减薪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工作地点差价调整和减薪属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不属于上述情形,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必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在写作中,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如果雇主未经协商一致单方面调动职位,雇员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按照原协议继续履行
但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员工与企业因岗位变动发生纠纷的批复》中曾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因员工不称职而改变和调整员工岗位属于雇主的自主权。”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如果员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
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3)因退市、解雇、辞职和辞职引起的纠纷(4)因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引起的纠纷,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引起的纠纷,经济补偿或补偿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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