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是市政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
2、市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履行的职责是:
(1)审查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4)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5)对行政机关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行政复议处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