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内公司是否有正式合同
1.试用期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
二、岗位发生变化还能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不能。
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劳动者约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要求,且有证据证明,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以劳动者能力尚待提高、调岗等理由重新约定试用期。
三、试用期是多久
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不得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约定试用期。
所谓试用期,也称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供双方相互理解和选择。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互相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试用期任何时候都不能辞退。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中包含的期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考核劳动者是否合格,劳动者也考核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这是双方的双向选择。
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是劳动者的过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n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n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n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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