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送饭途中发生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因工作事故受伤的工作场所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
(3)在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暴力或其他事故受伤
(4)患职业病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失踪的
(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负伤的,上下班途中发生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本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理办法。一是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隐瞒或者遗漏;二是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工会可以代表受伤工人提出申请。申报时间要求:自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之日起,企业应当在15日内申报,受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在15日至30日内提出申请。在这段时间内,应尽快提出报告和申请,有利于受伤职工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享受相关治疗。工伤调查取证与认定: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当密切关注工伤的调查和返还,一般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应当在7日内办理,是否认定工伤,应当推迟到30日作出结论,并书面通知工伤认定。调查取证材料应包括:员工申请及相关问题的核实;医院、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的诊断和有关情况;企业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工伤纠纷的处理:两类纠纷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不同意受害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者其亲属应当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应当向法院提起上诉。二是对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的工伤认定或者确认支付决定不服的,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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