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据《新京报》昨日报道,12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全面解释了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法律、法规及政令等是否合乎宪法原则提出质疑并提请审查。被质疑的法规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后,如果确认违法、违宪,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撤销或改正。
虽然早在今年5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成立了法规审查备案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但是,这些具体的解释仍然使该“旧闻”翻新,成为12月2日各大网站的头条,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很多人对“任何公民都可提请违宪审查”这句话表示了由衷的欣慰,认为这是法制建设进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律也可以被质疑,任何人都可以提请对法律进行违宪与否的审查,这确实具有着巨大的划时代意义:这是公民权利的回归,是向法治时代跃进的一大步。随着时代发展,随着人们各类活动日益纷繁,需要越来越多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之间的各种关系。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每年出台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及政令可达数千部之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及政令是否真的都那么完美无瑕呢?从理论上说确实“理应如此”,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却是不可能的:因为立法者也存在着理性的局限,立法者也是秉持着一定价值观的个体,有些立法机构还会有一定的利益考虑……种种因素决定了某些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令有时会存在某些弊端在所难免。
“任何公民都可提请违宪审查”有望对上述弊端做出有效的纠正,因为参与思考的人们越多,理性就越完整,就越能避免偏狭。而且,法律被质疑并不会损害法律的严肃性,相反,对某些业已发现的“硬伤”讳疾忌医,坚守错误不肯更正,才是对法制原则的破坏,才会真正导致公民对法律敬仰之心的逐渐淡化直至丧失。
对社会的健康发展而言,法律是一种强力的秩序。但是,法律却不能仅仅是一种“强力”,还必须具有完备的理性。只有完备的理性才是法律可以“强力”的基础,所以法律应该将追求理性置于第一位。从这样的角度看违宪审查,笔者认为这或许是比出台法律法规本身更重要的环节和步骤;或者说,这本就应该是立法过程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说,法律的理性是实现社会正义的基础,则对法律进行违宪审查,则是维护法律理性的基础,因此这可谓是“基础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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