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加班与劳动者协商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则违法;未与劳动者协商,强制加班无论多久都属于违法;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劳动法规定工作多长时间
劳动法规定工作时间的标准:
1、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如果安排加班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二、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员工不同意加班公司不批怎么办呢
如果员工不同意加班公司不批,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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