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固定时间的,是根据双方商议而决定。
一、辞去兼职工作用人单位不支付补偿吗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口头的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和一个或者是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后面签订的合同,不会影响到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另一方停止用工。如果用人单位终止雇佣的关系,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一小时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且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没签合同口头试用期1年是否合法
没签合同口头试用期1年不合法。首先,除非全日制用工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次,非全日制员工不得约定试用期;最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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