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要落地,为啥要先修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回想2年前,实施“单独两孩”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一个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并没有修改计生法。
都是“生两个孩子”,修法,还是不修法?原因何在?这需要从现行法律规定找答案。现行计生法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单独两孩”是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单独两孩”的政策并不与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抵触,因此不用修法。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授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地方法规或进一步作出规定。
国家权力机关不是修改法律,而是通过决议的形式放宽了法律、法规条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用修法。
再看“全面两孩”政策。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就需要修改现行计生法,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就体现了这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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