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生育政策调整一直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各界对放开二孩到底会带来多大的人口增量充满争议。2014年,国家卫计委曾宣称,如果放开单独二胎,则每年出生人数上升100到200万。立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后的4年内,将每年出生2425万人(2015年政策不变情况下正常出生的人口约1583万人)。而人口学家王广州估算,2015年全国统一放开全面二孩以后,年新增人口最高仅500余万,加上政策不变出生人口,年出生规模将在2017年达到峰值,约2170万人。并且,这样的生育水平预计只会持续一两年,很快便会一路走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年,中国出生人口仅比2013年增加47万人。这说明卫计委的预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放开二孩后并不会带来人口爆炸。
单独二孩政策的遇冷和生育意愿的低迷,既是由于生育观念的改变,也是因为整个养育体系从成本到精力的奢侈品化。发达国家(如日本)的现状同样证明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因此,开放二胎后低生育现状恐难以逆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的新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哪些情况可以增加60天产假?
(一)自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享受生育津贴。
(二)符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条例和新条例生育子女,女方2016年3月30日尚处于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可以顺延享受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增加产假和生育津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生育的是否可以增加产假?
2015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规定已生育一孩、二孩的,仍按之前规定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符合政策但未办理《生育证》的是否可以享受待遇?
2015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二孩生育条件但未办理《生育证》生育二孩的人员,属于违法生育,按规定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引产人员由镇街卫生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前符合政策但未办理《生育证》的是否可以享受待遇?
2016年1月1日至21日期间符合生育条件的流、引产人员或生育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卫生计生办开具符合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
5、享受生育保险政策,计生部门可以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
在政策过渡期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目前可根据《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生育证》、《生育政策过渡期生育子女备案表》、《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等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待新的《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正式启用后,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凭《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具有特殊情形再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持外省生育证明材料的,可由居住地镇街卫生计生办核实出具符合政策生育证明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