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上有哪些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工亡待遇;
(2)了解单位和本人的参保情况。将单位的参保情况进行公示,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参保知情权;
(3)申请认定工伤。工伤定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家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等;
(4)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包括职工个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等,而职工个人是重要的申请主体;
(5)检举报告,包括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劳动保障部门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检举控告;
(6)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险争议。根据争议性质的不同,职工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或者仲裁与民事诉讼,解决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够获得保障。
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上有哪些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主要有以下权利:
(1)用人单位参保后,在职工发生工伤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待遇;
(2)举报和监督的权利;
(3)对工伤认定受理或者工伤认定不服的,有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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