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雇佣童工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根据《禁止童工条例》,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每名童工处以每月5000元的罚款(二)用人单位依照前款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三)单位或者个人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每人5000元的罚款;如果职业介绍所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介绍工作,用人单位未按照《禁止童工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用工登记材料或者伪造用工登记材料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吊销用工许可证,(五)未取得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或者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介绍童工就业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关于保护女职工、未成年工的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工、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法》,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的工作时间应当提前向劳动部门报告,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