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标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2.正文应包括:请求事项:指申诉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请求事项要具体明确。事实和理由:应简要说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方式以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争议的形成过程和争议的焦点;主要证据(应说明证人姓名、住址、物证、书证的来源等);提出请求事项的主要法律依据。3.尾部应包括:申诉书提送的仲裁机构名称、申诉人姓名或名称(签章)、申请时间(年月日)。同时写明提交的副本份数(按被申诉人人数提交),物证、书证件数。申诉申请书,叙述的事实应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请求事项要简明扼要,引用法律条文要准确。
一、上诉需要什么材料
上诉需要的材料包括: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先根据被告人数提交起诉书和相应的份数;2、原告、被告为公民的,应当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联系方式。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3、申诉主体应当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应当签名或者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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