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员工因公外出受伤可认定为工伤的条件。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职工接受用人单位指派、以用人单位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二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同时,还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的条件。因此,如果员工因公外出受伤,需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员工因公外出受伤可认定为工伤,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在职工接受用人单位指派、以用人单位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二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工伤认定的两个关键条件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的两个关键条件是: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或者其近亲属不认为是工伤的,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是工伤的,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但用人单位或其近亲属不认为是工伤的,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职工或其近亲属是工伤的,那么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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