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评估征税新政的解读
时间:2023-04-22 15:30:52 4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文介绍深圳评估征税政策的相关具体内容和相关解读,深圳二手房交易税费评估价征收的有关新规7月11日起执行,意在遏制投机投资购房行为与阴阳合同。

昨日从深圳市地税局方面得知,今年7月11日起,深圳市将对存量房交易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实行按计税参考价格核定计征各项税款。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称,此举主要是为了进一步遏制投机投资购房行为,遏制阴阳合同,并给存量房交易双方创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

据介绍,纳税人若对核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所在地区地税局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证据资料,经侦查核实后,征收单位根据复核结果确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征税。

计税价格半年更新一次

据悉,计税参考价格由深圳市地税局和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根据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历史交易价格或建造价格、同类房屋先期交易价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估价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而这也将作为税务机关判断纳税人申报的合同成交价格是否偏低以及核定计税价格的主要依据。

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原则上半年更新一次。存量房交易涉及的税收政策、税率仍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纳税人可提出异议

存量房交易涉及的各项税收,由深圳市地税部门委托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在办证环节代征。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作为存量房交易税款的代征单位,目前转移登记办文指引、办理程序、税费一览表、格式表格等内部工作流程及其相应的实施细则都已确定。

此外,纳税人对核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向房地产所在地区地税局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证据资料;区地税局经核查后出具复核结果,征收单位根据复核结果确定的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征税。纳税人也可在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金额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后,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个人存量住房交易税收政策简介

目前,个人存量住房交易主要涉及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及契税等税费,主要分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适用不同的政策。如表所示。

●普通住房(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

交易人税种征税条件及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免征条件

营业税及附加购买不足5年的计税价格×5.6%购买超过5年(含5年)

核实征收(计税价格-房产原值-

转让过程缴纳的税金、

卖方合理费用)×20%自用满5年(含5年)

个人所得税

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且是家庭唯一住房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拍卖房3%。

家庭唯一住房,

计税价格×1%/

90平方米及以下

买方契税家庭唯一住房,

计税价格×1.5%/

90平方米以上

非家庭唯一住房计税价格×3%/

●非普通住房(不符合普通住房条件的)

交易人税种征税条件及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免征条件

卖方购买不足5年的计税价格营业税及附加×5.6%/

购买超过5年(含5年)(计税价格-购房价款)×5.6%

核实征收(计税价格-房产原值-转让过程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

税金、合理费用)×20%自用满5年(含

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标5年)且是家庭

核定征收唯一住房

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

1.5%,拍卖房3%。

买方契税计税价格×3%/

深圳评估征税政策的解读:10问地税局

昨日,深圳市地税局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召开关于深圳市定于7月11日实施存量房交易价格核定计税的新闻发布会,会上,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杨龙等相关负责人就存量房交易价格核定计税的一些疑问进行了解答。

1评估价格如何确定?

地税部门是以房地产公开的市场价格为参考,综合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统计法的方法,依照房地产的评估价格的相关规定和标准,采用批量评估技术评估得出的结果。评估过程中,相关部门全面考虑了房屋所处的区域,以及不同的产权的类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经过专家验证和认定,能够反映房产本身的价值和价格。

2评估价格是否会公开?

对社会并不打算公布具体的价格。因为不管是税务机关,或者是规划国土委,都要求交易双方以真实的成交价来进行报税。如果公布了这个价格,那么就等于是无意中引导了交易双方按照这个价格来进行市场交易,反而会起到误导的作用。

3会否拉长购房过户时间?

如果是交易价格与市场价相当的,我们不会进行交易价格的核定。如果是交易双方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提交给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相关的手续时,产权交易中心的系统会自动提示价格偏低,那么产权交易中心会自动按照评估价,会自动打印出相关的数据,所以并不会延长交易的时间。

4个人所得税一栏,有核实征收与核定征收两个概念,二者有什么区别?

如果是交易双方对个人所得税能够在交易过程中提供相关的、合法的凭证和资料(例如装修费、过户费用、登记费用等的票据),向产权登记中心和税务机关出示,对此类我们采取核实征收的方法计税。如果交易双方不能向相关部门提供齐全的合法的凭证,对此类我们采取核定征收。

5在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和卖方所缴纳的税款是可以自己协定的,新规实施后,是否会出现卖方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把自己应缴纳的税转嫁给买方?地税部门会如何处理?

对于交易双方涉及到的税款,税收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明确的,相关政策对税种和税率都有明确的表明。如果是交易双方私下转嫁税款,我们认定是违法行为,交易双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6对购买时间不同、价格不同、是否装修、地段不同的房子,采取的征收方法是一致的吗?

此次制定的方案,不管楼房的楼层高低、朝向如何、是否装修,我们都按照统一的税率来计算。

7此项政策会否连带导致一手楼价格上升?

此项政策我个人(杨龙——记者注)认为,只是还原了市场的真实价格,并不会对总体房价有推高的作用。因为按照有关规定,交易双方原本就应该遵守规定诚信纳税。

8如果纳税人是以阴阳合同买进房子的,在缴税时呈交阴阳合同的成交价,税务机关会否还是按照评估价征税?会否追溯之前阴阳合同所漏的税款?

假如市民是因为阴阳合同买进房屋,作为税务机关,我们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合同,来认定你的原始价格。所以提醒各位纳税人,在签订阴阳合同时,买房的价格很低,卖房时就要考虑到,纳税人必须以买房时提交的价格作为购房的原值。

9对小产权房和均产房如何征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小产权房和均产房不能上市流通,因此在税收上没有相应的政策。

10该政策的评估价是落实到每一户还是以区为单位制定?

相关部门对全市划分了400多个片区,统计目前全市共17万栋、154万套住房,我们制定的评估价是落实到一套一价,每套房屋都有相应的价格。

全文2.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10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二手房评估 最新知识
针对深圳二手房评估征税新政的解读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深圳二手房评估征税新政的解读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