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评估费根据房屋总价而定,收费标准采用累进计费率。具体收费标准为:100万以下0.42%、100万-500万0.3%、500万-2000万0.12%、2000万-5000万0.06%、5000万以上0.012%。建议选择专业实体公司进行评估,以避免免费评估服务的不可靠情况。
二手房评估费是根据房屋总价而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咨询房产中介或评估公司。不过,免费的评估服务可能存在不靠谱的情况,建议选择专业的实体公司进行评估。
二手房评估费用如何决定及支付方式
二手房评估费用的决定和支付方式因地区、房屋类型和评估机构而异。通常,评估费用由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面积、地段、建筑结构、市场行情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支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由卖方承担,即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卖方支付评估费用;二是由买方承担,即买方在购房时支付评估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一般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购房过程中,买方可以与卖方协商,商定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重要的是,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在签署合同之前明确评估费用的支付方式,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选择专业的实体公司进行评估,是确保二手房评估费用准确合理的重要保障。评估费用根据房屋总价采用累进计费率,具体标准可咨询房产中介或评估公司。在支付方式上,买卖双方应提前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应谨慎选择免费评估服务,以免遇到不靠谱的情况。购房过程中,与对方协商确定支付方式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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