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涉及评估费用、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评估费用根据房屋价值分为两部分,100万以下为400-600元,100万以上为评估价的千分之1.5。卖方满五年唯一住宅免个税,买方满两年唯一住宅免契税。营业税按评估总价计算,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按评估总价和面积计算。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评估费用是一个必不可少的价格。根据房屋的评估总价,评估费用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对于100万以下的房屋,评估费用一般在400元至600元之间;而对于100万以上的房屋,评估费用则根据房屋评估价的千分之1.5来计算。此外,还需要考虑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对于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的情况,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买方出、满两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的情况,则可以免征契税。营业税则根据房屋的评估总价来计算,而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则根据房屋的评估总价来计算面积。
谁应该支付二手房评估费用?
二手房评估费用的支付责任通常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根据市场惯例,一般情况下,买方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这是因为买方需要确保所购房产的价值和状况,以保证自身的利益。然而,在实际交易中,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其他安排,如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评估费用或由卖方承担。重要的是,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明确约定评估费用的支付责任,以避免产生纠纷。建议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双方应详细商议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评估费用的支付责任,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二手房交易中,评估费用是必不可少的一项费用。根据房屋评估总价的不同,费用也存在差异。对于100万以下的房屋,评估费用通常在400元至600元之间;而对于100万以上的房屋,则按照房屋评估价的千分之1.5来计算。此外,个人所得税、契税、营业税、交易手续费和工本费也需要考虑。在具体支付责任方面,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市场惯例或协商达成其他安排。建议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明确约定评估费用的支付责任,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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