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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新行政处罚法

2020-03-22 324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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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深度解读新行政处罚法: 1、明确规定了综合执法改革部分行政处罚权,可以由综合执法机关来执行,可以说,这是在行政处罚法中,确认了多年来综合执法制度改革的成果。 2、新法结合在当前科学技术变化发展的现实,引入了电子证据的应用,以及电子证据的审查和适用的规则。这些可以有助于大大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3、增加了一些行政处罚种类的列举,例如降低资质通报批评,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早已大量存在。 4、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要在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阶段时,必须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以及法律依据和事实。这个内容的告知,主要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在执法工作的前期,不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处罚内容,导致当事人无法答辩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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