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及违约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客拖欠租金怎么办?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
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是恶意欠租,出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
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亦可以采取诉讼途径追讨租金。
二、办公楼租赁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1、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
2、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
4、长期且租赁目的明确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期未满一方终止合同应提前告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的,该条款系违约条款,而非任意解除权条款;
5、法院应结合合同的履行事实、日常经验法则、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习惯等判断缔约双方是否存在恶意串通;
6、承租在建工程的承租人,不得以房屋未经竣工备案为由,主张房屋交付不合格,要求解除合同;
7、公产房原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死亡,其同居一处、共同生活同户籍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过户;
8、租赁合同中“同时租用、同时终止”条款是对合同解除的约定;
9、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害的应以争议时房屋市场价格与实际售价差额确定赔偿额;
10、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不应给付免租期内占有使用费;
11、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亦因违反合同的附随义务而具有过错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1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由主张过分高于损失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13、明知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的合同相对人应向公司追责;
1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毁损的,应当赔偿出租人租赁物的损失;
15、特殊身份关系可排除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16、破产清算组可收回职工居住的非住宅公房;
17、租赁合同因征收终止,承租人无权分割补偿款;
18、农村违法建筑物租赁合同无效但收益权受保护;
19、因出租人原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添附物残值赔偿仍应以现实添附物残值价值赔偿承租人;
20、承租人违约将房屋给他人使用,出租人强行收回租赁物并造成承租人损失,该自助行为不是自力救济;
21、以将来确定可发生之事作为解除租赁条件的视为对租赁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
22、未经消防验收合格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相对无效,经补正可以认定为有效。
三、房屋租赁甲醛严重超标怎么办
房屋租赁甲醛严重超标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并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承租人因租赁房屋甲醛严重超标退房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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