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17日消息: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披露,到目前为止,参加农民工社会综合保险的来沪农民工已超过260万人。其中已有2.5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1.6万人享受了住院医疗待遇,195万人领取了1年以上的养老补贴凭证。
焦扬表示,上海是我国农民工跨省市流动的主要输入地之一。据2005年底1%人口抽样调查,外省市来沪就业人数已达400万左右,其中农民工约占85%,成为推动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切实维护农民工在劳动、生活和发展各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保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要求。
焦扬表示,农民工在上海就业享受与上海本地市民同等待遇。无论是最低工资水平、劳动工作时间、还是基本劳动条件,来沪农民工都与本地市民一样,实行统一标准。同时根据新的《实施意见》,本市将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为农民工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场所,免费为来沪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查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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