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逾期交房时间已超出催告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通常情况下,预设的可以因延期交付房屋而申请退房的期限介于30天至90天之间。若开发商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交房事宜,则购房者可向其提出退房要求,同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
然而,若双方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开发商延迟交房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那么在合同规定的延迟期间内,购房者不得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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