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涉及“一房二卖”纠纷的困境时,被侵权方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以下多种方式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采取友好协商的手段解决争议;
其次,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公正裁决;
最后,如需更全面的保障,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受到“一房二卖”行为侵害的买受人而言,他/她可以,且应该勇敢地行使权力,要求解除与卖方签订的相关购房协议,同时追偿并取回已经支付给对方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部分,并且,在取得裁判结果后,除了上述的补偿外,还应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金额为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总额的双倍。
然而,当售房人并非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只是普通的个体公民时,他们只具有请求返还购房款项和利息,以及获得合理解释的权利,而无法主张其他额外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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