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目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19条
办理对象
办理条件
1、符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依法设立和依法设置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2、质量检验机构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要求。
申请材料
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申请书一式二份;
2、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机构所属法人)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质量手册一套;
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授权(验收)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各一份。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事流程
受理资料初审现场评审通过发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评审时间及申请单位整改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
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
办事地点
监督科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电子邮件
备注
全文3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