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赁合同怎样收回房屋?
时间:2023-06-23 11:13:55 2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可以采取下列方法收回房屋:

1、与承租人协商,请求承租人及时返还房屋,且房屋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承租人拒不返还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一、租赁期满后租客跑了怎么处理

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没有支付租金或者造成房屋损坏没有赔偿就离开的,出租人可以联系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其清偿债务并赔偿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合同中哪些情形不算违约

(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二)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三、单方解除租赁合同违法吗

房屋租赁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下列情形可以适用法定解除的形式:

(一)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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