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用工中的当事人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提供劳动的一方因工受伤且符合法定的情形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一、工伤认定下来后怎么办
职工发生工伤,相关维权程序繁多,程序复杂。虽然,我们国家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因工受伤时进行有效保护,并建立了一套相关成熟和健全的职工工伤保障体系。但许多劳动者法律意识单薄,并不熟知这些规定。在此,律师告知广大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并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您还要进行以下程序:一、如果劳动者伤情较重,比如存在骨折等情形,在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建议劳动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对因工受伤导致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停工留薪期等情形进行鉴定。二、相关鉴定结论出具后,如果所在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可要求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待遇;但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职工可以就鉴定结论依据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计算出具体工伤待遇赔偿数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二、认定工伤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综上所述,受了工伤公司未报导致过了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要求赔偿,工伤认定也该去申请。错过了3年工伤申请期限,虽然无法获得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待遇,但可以提起侵权赔偿之诉。因为劳动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也属于侵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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