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会在购房者入住之前,要求购房者准备好所需材料,也有一些开发商是在购房者入住之后要求提交材料,具体时间以开发商为准。
购房者需要准备的材料:
《商品房预售合同》;
面积补差协议(现房的话,无此协议);
联机备案表原件(现房的话,无联机备案表);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
婚姻证明
未婚:2015年开始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但本人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应注明“未婚”字样;
已婚: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异为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丧偶:配偶死亡证明及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注明“丧偶”字样;
契税完税证明(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户口本复印件。
开发商将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
开发商会将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进行统一处理,处理结束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通知开发商领证。
购房者拿到房本
一般来讲,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730天(期房)内,可拿到房本。由于房屋的类型不同、开发商的办理速度不同,办理期限以实际情况为准。(注:如果是贷款买房,房本办理完成后不一定会发到自己手里,有些银行会将房本留在银行内,有些则没有要求;如果是全款买房,房本办好后,开发商会统一寄给你。)        
另外,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正式施行,不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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